童年原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也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懵懵懂懂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巴尔扎克
    • 为什么很多人工作都不开心?

      思考2014-9-180评论1305
      为什么很多人工作都不开心? ... 那些经常不开心的上班族   有很多人都和我抱怨过他们的工作,不光是网络上的读者,还有身边的朋友。他们不解,为什么我做工作,大部分时候都是开开心心,嘻嘻哈哈的,而他们在下班后,大都愁云不解,有时甚至会在饭桌上念叨半天自己受的委屈。   我捧着头,听他们说完自己的苦楚后,问他们:那既然不开心,为什么不辞职呢?   他们瞥我:你以为现在找份工作那么容易啊?我每天要吃要喝啊。   我问他们:你找不到比这份工作还要好的工作了吗,你就对自己那么没信心吗?   他们驳斥我:你不知道啊,这份工作有四险一金,每年年终奖有多少钱,我们公司的资历是怎样怎样的牛逼,而且我已经干了几年了,要重新开始,我舍不得。   我说:那就忍受着,既然觉得有可取之处,就不要多抱怨。   可他们又会这样告诉我:可你不知道老板多奇葩啊,天天在公司像螺旋机一样背着手转来转去,盯着谁没干活,那脸阴得水都能拧出来;同事也好奇葩,该自己干的工作都安排给我做;我的上司也是个奇葩,除了训人一点能力都没有,一看就是抱老板大腿爬上去的,说实话,干得都没我好。   我问他们:那他为什么能做你的上司呢?   他们摊手:我也不知道。   我笑着给他们夹菜:不要只看到别人的缺点,既然别人能站到这个位置上,一定有可取之处。   我是个在生活里经常发问的人,一般别人咨询我,我都不会直接给出答案,而是不留情地抛出利害,先叫他对自己的生活和为人处世做一番自省。很多的人,我见到太多太多这样的人了,他们是很矛盾的人,鱼和熊掌都想兼得。他们觉得某份工作戕害自己,却又食之如鸡肋,就像抱着一个过大过小的泳圈,明明已快被一份工作整成抑郁症了,却还要找出数种理由来继续忍受,想游过这条漫长的河。   我不懂这些人是怎么想的,但他们灰暗的脸孔一定告诉外人了,明天他们也不会开心。   中国的标签意识   在中国的传统意识里,找一份工作就和嫁一个婆家一样,讲究个从一而终。中国人怕变,虽然老话说“人挪活,树挪死”,但因为竞争压力和外界舆论,他们害怕自己过频的换工作,会被人指责没责任心。中国人图一个稳定,如胡适在《不朽》一书里写的,信奉“名教”。他们找工作,喜欢找大公司、500 强、铁饭碗。他们 20 岁就开始着急地为 50 岁的养老做准备,他们很害怕自己的一个不谨慎,就会沦落到“喝西北风”,他们是永远活在未来,也担忧未来的人。   但他们很少能抓住当下,审读下自己的内心需求。   我有次和一帮好朋友讨论,我们都是在外人眼里看来,活得比较洒脱的人,说辞职就辞职,说分手就分手,说干活就牟足了脑袋,扒着茅坑也能借雪读书的人。我们都信奉着“人生苦短,必须性感”、“对自己所做的事儿和后果一一买单”的准则。比如我有个好哥们,在拉萨开了个客栈,有天忽然就提着冲浪板跑到海南冲浪去了,之后觉得不过瘾,又踏上摩托到印度喂猴子去了。还有哥们,拿着年薪 20 万的高薪,忽然就辞职跑山区支教去了,给我们传照片,天天穿了个破军大衣,斜戴着皮帽子,撅着屁股,脸上都是山区晒出的高原红,蹲火炉旁煨土豆吃,膝边围着一群黑兮兮,笑出一口白牙的农村孩子。我们都不是很有钱,我们也常过得忐忑崎岖,但若总结到自己的江湖人生,包括打工仔岁月,都还算穷乐呵。   我们聊天,就聊到这事儿,人活着,包括工作,是为了啥?编剧哥们 38 岁,仍像十八九的小伙儿,留着莫西干头,戴着时髦耳钉,体内跑着只骑着电动马达的小公牛。他说:人活着,是图个宣泄。我们出生,就是抱着要受种种磨难的准备来的,我们要把我们这辈子所有的冲动都宣泄出来,精神上的,身体上的;开了公司的姐们和我说:人活着,是图个遇见,遇见种种惊喜;主持人哥们把滑板搁到墙上,文绉绉地叼个烟斗:吾将上下而求索——寻找到灵魂安宁的入口。   他们问我,我想了会,我有句口头禅:“开心了就哈哈哈,不开心了就去他妈!”我说,图个开心吧,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有很多人,那些活在安稳里的人,对我们这种浪子的生活方式不理解。在他们眼里,他们艳羡我们的传奇,却并不愿踏出脚去冒风险。他们给自己的周围用粉笔画了一道圆,他们自己是看不到的,可我们这些并不想迈进安稳里,整日掰着指头老死的人,能看到他们周围,用一层层标签和欲望给自己累的高墙。   我常问别人:你若和某人相处不开心,你若工作不开心,你若和家人生活不开心,你为什么不走?   他们告诉我:因为他们对家人有责任感,对失去工作有畏惧感,对已对爱人付出的种种有不舍感,他们不能离开。   在他们眼里,他们必须和某个人、某份工作、某个家庭捆绑到一起,才能找到存在感。这种责任感、畏惧感、存在感、不舍感,就是高墙里的一方砖块,可这砖块,是他们自己搬上去的,把他们抓进了这个进退两难的怪圈里的人,是他们自己。他们并不会明白,或者他们明白,却假装不明白,一个很简单很简单的道理:我们每个人,都是独自来到世间的,一个独立的人。我们首先是我们自己,其次才是这些父母、子女、上司下属的标签。若这辈子过得不如心愿,并没有佛界所说的投胎重回。   因为活在未来里,他们把希望都附加到未来上,老辈人附加到自己的孩子身上,女人附加到自己的丈夫身上,年轻人就附加到——这么一个有年终奖,有四险五金,不会失业的铁饭碗上。因为自古信奉大的、有名的、有钱的才是好的。他们宁愿在连针掉到地上,都能吓得一激灵的大公司里,忍受着复杂的“无间道”和升迁的漫长,也绝不会在一个人的深夜,夹着公文包,走在冷清的大街上时,扪心自问:这种他人眼里看来的盛名稳定,是否合适我。   公司如老婆,工作如恋情   不开心的上班族分几种:   一种是像比目鱼似的,老是斜挑着眼睛,只看到公司和老板缺点的。我遇见过一些失意的,若按照我的经验来看,他们可能很长时间内都不会得到老板重用的人,因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只会挑剔别人,从不懂什么叫“欣赏。”   有次,有个朋友绝望地和我说,因为被老板开除,他想自杀,在汹涌的车流里我下意识地把他往回拉。我和他说,一份工作不如意就寻死觅活的,太没骨气了吧,你干得不开心也是在我预料中的……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你找那份工作,本就不是为了开心,你是为了赚钱,你的目标瞄得本就不准,你怎么可能会开心?况且你那个老板我有见过,天天板着脸训话,自己不走也不让员工准时下班,这样的公司也许能短期压榨出最大利益,但会让每个人信心受损。   我们吃烤鱼,他问我下份工作该怎么选择,我笑着和他碰杯:把你那个凡事先挑剔他人的毛病改改,不要总觉得老板和同事、上司能力都不如你,他能开公司,上司能做你的上司,就有他的理由。你先去学习他们的优点,等到你和他们的能力一样了,才是你施展才华的时机。我们找工作,总要图三样,一是兴趣、二是眼界、三是金钱,看你最需要哪一样,就把那一样作为你下次找工作的首选。   我细细地告诉他,一般我不愿鲁班门前弄大斧,我不喜欢好为人师,但又天生爱打抱不平。我说:一个好公司,是“以人为本”,好老板善于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征服客户和驾驭下属,这样的公司才能发展长远。我在北京的老板,就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老板,开会给我们买冰淇淋,可乐,大家翘着脚吃着零食讨论方案。有次他在楼道口捡到一盆折了的花,回来用扫把给花做了个支架,我们笑他,他说,一盆小花也是生命啊!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 2 年多,每天都乐呵呵的。他给我倒酒,我酒意上头:“好的公司,是不需要光用高薪和好职位才能留住人才的。宽松的工作氛围,有乐趣的事业,哥们似的老板,还不错的收入,也能留住一批人和他打天下。只有快乐了,人才能百倍地爆发潜能。”   另一种不开心的上班族,是只图稳定和高薪,不图特长和兴趣。   有句特别俗气的话,叫捏包子的人,不一定能捏好饺子。因为有些职位看起来光鲜高薪,很多的人涌入了这个行业,但这种行业也是竞争极为残酷的。有些口吃的人,却巴望做主持人,大字不识的人,想做作家,不善和人打交道的人,想做销售一夜暴富……我并不是说他们不能做好,但若叫瘸子和正常人赛跑,瘸子当然跑不过正常人。老天很公平,我们每个人出生,都是某方面的“长短脚”,比如我写东西还行,但跳舞就肢体僵硬,打篮球还行,但乒乓球就素来过不了三拍子。他们最应该学会的,是找出自己某方面的特长,而不是用己之短比人之长。   这些人除了自恃清高,还有个特点,就是妄自菲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只是太多人只知盯着鞋尖看。做管理者的时候我招人,我问了个别人看来有点滑稽的问题:你觉得你的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现在我要你把你的缺点,换一个说法,说成优点,你怎么来评价自己?被我面试的应聘者,有些反应快的,说道:我虽然做事慢吧,但我慢工出细活。我虽然不擅长谈客户吧,但我很会记录,你们谈客户我可以记笔记,回来整理成详实的背景资料。我给那些抱着一摞子证书来面试的人说:记得,我们不在乎你过去是谁,但我们在意,你以后能成为谁。   一个好的领导者,也善用不同人的特长。比如我就擅长想些点子,但若要用强大的气场去压住一些大企业的谈判代表,老板就会选另一个 90 后的姑娘,那姑娘极其泼辣,颇有飒爽爷们作风,谈话字字珠玑,谈客户,就是比谁气场大。但有时要打温情牌,老板就会叫我骑马出征,我善和人做朋友,讲笑话逗闷子,一层层剥茧地抽出他们的需求。挑选一家公司,除了要看提供的职位是否合你的兴趣,也要看你的特长是否能全力发挥出来。同事间的关系也很重要,我有很多生活里的好朋友,都是从老同事过渡而来。好的工作应该让你有归属感,每个同事,你都愿意掏心肺地和他们做哥们姐们,上班如探家。   那种进去三天,就开始传同事闲话,吃饭彼此坐一张桌子,都无话题可聊,有零食了只会藏在抽屉里偷偷吃,总监老拿官权来压下级,下级和老板谈话也束手束脚,冷汗直流的公司,都会把人整出抑郁症。这样的公司,是真正的资本家里的蚂蝗,只知道压榨员工的劳动力。做工作应该是双赢,你在为公司带来什么的同时,他们也能为你带来些什么,但在这种企业的工作观里,你只是单方面抽空自己,别妄想提感情,你只是被利用的一颗棋子。   判断一个公司的好坏,一看老板的人品,二才是看这家公司的业绩和进步空间,三看同事间的人际相处,四看能为你带来什么。治人如治城,好的公司,善于把每个人都运用成诸葛、刘关张,在这,你不光能收获到三十六计,还能结识到一群桃园结义、香案齐眉的挚友……   还有一种,是永远要活在父母意见里的上班族,他们的工作就是包办婚姻,还没生子就已被整出阳痿早泄了。他们怨天怨地,若不能狠心斩断脐带,一生只能做个傀儡皇帝。   公司如老婆,工作如恋情,我们一天的十几个小时,都要和工作脸贴脸地度过。好的工作,会让你时刻精神抖擞,如打鸡血。在你时隔多年后,依旧感恩地拍着胸脯说:当年认识了那么些人,做了那么些事儿,这真是最好的回忆了,若明天就老出白发,我也不会后悔,这生曾如此牛逼哄哄地来过……
    • 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

      思考2014-6-40评论1320
      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 前言 著名语言学家Greg Thomson说的:“外语学习的原理是如此之复杂,以至于没有人能说清楚;但掌握语言的过程又是如此之简单,以至于不需要说清楚。”讨论语言学习的原理,是件非常复杂的事,在下当然也没把握能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因为外语学习就连学术界都存在很多尖锐的争论,本人也不敢说自己有把握能把争论化解。但还是决定先从简单入手,做些抛砖引玉的工作吧,探讨一下外语学习的真谛,特别是对大家在外语学习上普遍存在的误解进行分析和澄清,希望能对外语学习者有所帮助,对外语教学工作着有所启发,就知足了。 本人多年来一直在给各高校,企业和其他英语学习者做英语学习方法讲座。讲时从不煽情,从不靠表演噱头,也不搞励志,每次必将严肃的科学依据送给大家。近五年来听众过万,还比较受欢迎,其中有相当部分的人能够非常理解和赞同并提出了很多尖锐问题和改进意见,在此表示深深感谢。曾有很多人奉劝在下以此演讲能力,把风格改为煽情鼓动式,定能红遍全国和累积财富。本人对名无兴趣,否则早就这么做了。也不愿胡说八道而误人子弟。至于财富吗,不是不喜欢,而是已经有够多的了。所以本人很幸运,现在可以摆脱金钱的烦恼,静下心来读书和思考了。现在把以前演讲的部分内容整理一下发在这里,希望和大家探讨。 对外语学习的主要误区 我们普遍对学外语学习方法的认识是: 1.要有语言环境, 多跟外国人交流,最好是能出国,不久自然就能会说了。 2.学习外语要多记多背,也就是说是用记忆学语言。 3.想纠正发音,一定要专听和模仿纯正的发音,比如BBC或VOA那种。 4.要学习外语语法,如果语法熟练,说句子就正确了。 5.要有词一定词汇量,要大量背单词。但背英语单词很难。 6.以前学的是书面语或过时的英语,和现在口语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口语不好。 7.学外语必须非常刻苦,长时间反复练习。 “全错!而且不但错,事实正好相反!” 您没看错,我说的正是:“以上这些结论不但是错误的,而且基本上与事实是正好相反的。” 大家对外语学习的误解之深,范围之广,达到了另人惊叹的程度。尽管科技发展到了今天,人们对语言获得过程的误解仍相当普遍,尤其是咱们中国人。中国人对语言学习的误解深来源于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以及单一民族和单一语言。我帮大家逐一进行分析和提供分析依据,大家可以自己得出正确结论。 “怎么会错呢?难道学外语不是在语言环境下最好吗?难道想纠正口音不是要听标准的发音吗?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咳,天下有多少事都是看似理所当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呢。我们先找一个最简单的分析。就先说第3条,“纠正发音”吧。 大家一定都认为,要想学好发音,或纠正自己不标准的发音,当然要去听纯正的,标准的发音啦,最好是地道的英国音或美国音了,这还能错?不幸的是,刚好错了,而且正好相反。语音专家发现,成年人要想纠正自己的发音,不能只听标准发音,而是要听大量的 “非标准发音”,也就是说,带口音的发音。比如德国口音的英语,法国口音,意大利口音,印度口音,中国口音等,而且种类越多越好。这是怎么回事?这个结论的来源,要从当年哈佛大学的语音专家们,在做口音研究时,用日本人做试验讲起。 各位知道为什么做语音实验会用日本人吗?大家普遍会答是因为日本人发音说英语很难听。接着问,那为什么日本人发音难听?每次问到这里,听众中总有些笑声,很多人答曰日本人舌头硬。其实日本人跟大家一样,舌头并不特殊,发音不准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日语造成的。大家都知道英语有大约44个发音(元音加辅音),而日语只有大约30个。不是听说日语有50音图吗?很遗憾,日语的五十音图很多是重复的。比如第一行元音:“啊依呜唉喔”,确实是不同,但第二行“喀七库开阔”(近似的汉语表示啊,大家别太较真),却是只多了一个辅音K,其他是借第一行元音拼出来的(Ka, Ki, Ku, Kai, Ko),所以并没有50个音。于是日本人在说英文时,很多音是发不出来的。比如“日 r”的音,日语中不存在(没有ra,yi ru,rai ro),所以不会说。很常用的read and write,日本人只能说成 lead and light,用“l”代替“r”,是个很典型的例子。于是当时哈佛大学就找了在美国的成年后才到美的日本人做实验。首先问这些被实验者,read 和lead两个音,大家听得明白吗?大家一致答听的出区别。再问那为什么会说错,这些日本人有的说“我们的口腔结构不同。”有的说“我们发音部位很你们不同,我们的靠前,你们靠后。”也有人说“我们舌头硬,老美舌头软。”接下做了实验,让这些日本人听许多“r”或“l”打头的词(不给看拼写),二选一的答案,做完了测试,发现大家的正确率是50%。各位已经发现问题了,二选一能答对一半,实际就是根本不会,纯粹瞎懵,命中率当然是一半。当看到这一结果时,测者和被测者全傻了。因为要是全对了,那分析和调整一下舌头位置或口型就可以解决;如果全错也不要紧,掉个个儿就成了。但对一半就美救了。大家想,根本听不出两个音的差别,怎么可能区分清楚发音和正确发音。但结论已经出来了:发音不准的主要原因不是嘴的问题,而是耳朵的问题。 其实发音不准主要是因为耳朵听不准这件事,大家是有实际观察经验的。比如有人唱歌走调,是什么原因呀?是不是嗓子不好?不是,主要是耳朵听不准,所以唱歌走调的人唱完了觉得自己唱得挺对的,你们怎么都说我走调呢?原因是他们的耳朵听不准音,自己听不出走调了。(如果您唱歌不走调,自己堵上耳朵唱一个试试,别人保证说您走调了)。那么这些被做实验的日本人都在美国生活了一段了,天天听标准音,为什么改不了口音?原因是:成年人的耳朵听音不准,分辨能力低,听不准一个不在自己母语语音范围内的新标准发音,也听不出自己和标准音的区别(可能自己觉得有些区别,但具体也说不明白),以为自己已经发到标准了,其实还有差距。日本人母语缺音太多,所以最吃亏。(大家在网上可以找到日本人用来测试“r- l”分辨率还剩多少的测试网站,大家可以试试,很好玩儿。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的同学或普通话标准的同学会得分很高的)。 科学实验告诉我们,只有小孩子的耳朵对各种语言有高分辨率,才可以听准任何语言的发音而模仿到位,成年人不行了。具体说,大多数人到十二岁以上就不行了,这个能力失去了。这就导致了成年人为了纠正外语发音时或提高发音准确度,单纯听和模仿标准外语发音不行,因为做不到,所以如何纠正成年人的发音的最重要环节就是提高成年人的听音准确度。而实践经验证明,多听各种非标准音,有助于成年人提高听力敏感度和分辨力,从而达到定准和自然纠正自己发音的效果。(什么是各种非标准音?比如英文 “very interesting”, 法国口音是 “vehi intehisting”,日本口音是 “veli indelisding”,中国口音是“外瑞-因踹斯停”)。当经过一段时间仔细听和分辨各种口音的适应训练后(当然不是仅听非标准音,要和该句的标准音以及自己的模仿发音进行对同时比训练),听者的听音敏感度提高了,甚至能准确分辨带口音的人来自哪个国家,发音就自然进步了。这是成年人纠正发音的科学方法,跟大家想当然的结论正好相反。 讲到这里,大家不应该会此结论还存有疑问吧?其实中国同学最容易理解这个结论。因为中国话的口音变化很大,比英语明显,英国音与美国音之间的区别,还赶不上普通话与天津话的区别(离北京才120公里)。所以中国同学对口音比较敏感。有意思的是,中国有个标准音叫做“普通话”,而英语国家没有。在美国并不以任何城市的口音做标准,英国也如此,伦敦话并非标准,而且其他英国人有时觉得很怪。(大家知道伦敦人常省略“h” 和“t”音吗?比如 “head” 被说成 “ed”, “better”说成“be-r”)所以在这些英语国家,并没有严格的绝对标准。而中国人都应该说准普通话。但同样道理,如果小时候(十二岁以前)没有说准,成年后就会有口音,尤其南方同学最吃亏,因为缺音。那应该如何纠正发音呢?如果按理所当然的推论,大家天天听标准音就行,那大家天天看新闻联播和听广播就能纠正发音吗?结果不行。到北京住几年口音就改好了吗?结果还不行(还是小孩子行。)那找个说标准普通话的人一起生活还帮助纠正行吗?大家就笑了。很多人帮父母纠正了多少年的口音了,也没见有效呀。那怎么办?原理是一样的:多听各地人的口音,并进行比对训练,耳朵敏感度越来越高,口音就越来越小。这是成年人科学的纠正发音的方法。(在有些电影学院在纠正成年外地演员时会采用类似方法。)跟大家当初想的正好相反吧,但现在大家都明白了。遗憾的是,很多英语老师也不明白这一点,所以总建议大家听一个标准音或追一个某国人交流。现在这一误区应该纠正了。 造成“哑巴英语”的最主要原因 什么叫做“哑巴英语”?零英语基础的人不叫哑巴英语。哑巴英语是特指学习了几年以上的英语,有一定的阅读能力,但听说能力很差或根本不会的情况。特别是已经过了四六级的同学。大家已经学英语十年以上,每周6小时左右,总共达3000小时的英语学习,还是不会起码的交流。(不过应该声明:其实“一定的阅读能力”也并不高。比如随便拿起一本英文小说,大家会发现不靠其他工具连一页都看不下去。) 那“哑巴英语”是如何造成的呢?大家想当然的答案是五花八门的。比如一般都会说是“应试教育”造成的。我会考试,所以听不懂,不会说。这显然没抓对因果关系。有人就会说了:是单词量小或单词不会应用,所以要多背单词;还有语法不好,组织句子不熟练,而且CHINGLISH就是语法问题嘛。所以要多研究学习英文语法知识;当然最主要罪魁还是没机会用英文交流,如果有英文环境和交流机会就好了,于是努力寻找,很多人在大街上拦住外国人聊天。这些基本都是对学外语的误解。什么道理? 我们先来做个实验。我说一句外语大家仔细听。准备好了呵:“SIX FIVE SENVEN THREE SIX EIGHT NINE FOUR”。大家听到了什么? 答:六个数字,可能是个电话号。 是几啊? “六五七。。。什么什么四。”这是一般同学的答案。 为什么没听懂?是单词量的问题?不是。是语法问题?不是。是发音问题?不是。那是什么? 有同学答:您说得太快了。 可我用的是正常速度呀?外国人不就这速度告诉别人电话号码吗?哪用一个一个慢慢蹦呀?正常速度为什么你听不懂? 有人答:是不熟练。 十年前就会了,还说不熟。再说就算你非说不熟,那到底是哪个字听不明白呀? 答:都好象明白,可怎么感觉反应不过来呢?老师我反应慢。 快别这么说,你是个正常人,反应挺正常的。不过我倒要问了:你在那里反应什么呢? 这时总算有人醒悟:我刚才在那里反应中文呢。我刚听英文时,坐在那里在脑子里把它们飞快地转换成中文,才转一半您就说完了。 原因找到了。大家原来都在那里默默地翻译呢。可在座的没一个翻过来的,是何故? 正常说话速度是每分钟120到180个字左右,英文中文差不多,一般一句话两秒种就结束了,说话是一句连着一句的。两秒长的一句话,就算所有单词都会,发音语法都没问题,但需要把所有英文字都翻译成中文才明白(还别提分析语法),那需要多长时间?至少四、五秒。这时大家第二句话没听见,第三句都到一半了。听不到,谈何听得懂?障碍已经产生了。短句子(四个单词以下)还好凑合,比如HOW ARE YOU?WHERE ARE YOU FROM?什么的,再快也没问题。一超过四个单词就跟不上了。科学家做过实验:如果听到外语需要必须在大脑中翻译的话,正常速度的语言一般人只能翻译到第三个字就跟不上了,个别人能翻出四个,几乎没有人能超过四个。可大量的句子都是超过四个单词的呀。所以我们很多同学总在那里重复简单英语而提不高。那我练得特熟,翻得特快,行吗?答案是:永远也不行。 可大家为什么非在脑子里翻译不可呢?因为大家听到英文时实际上脑子里空空没概念,但都学过每个英文字的中文解释,想一下中文解释就明白了。所以都在那里努力“转换”而做不到。那能不能不想中文,听到英文直接就理解?这是一种什么状态?答案很简单:要能用英文思维就行,说白了就是会用英文想事儿了。这个概念十年前还新鲜,现在知道的人越来越多:“会用任何语言流利交流的前提是必须能用这种语言思考,做不到的就永远不能正常交流。”这是结论,没有英文思维,永远也听不懂正常速度的英文,永远也听不了长句子。关于英语思维是英语正常交流的前提这一结论因为已经比较清楚和为人们接受,证据也比较多,所以不用在此辩论。但为什么我们学了十几年的英语都没有英语思维呢?大家看,如果学每个单词时都是通过背它的中文解释学会,就有问题了吧。另外还有个原因:大家可能都曾试图说几句英语。我们想一下说英文的过程是怎样的?大家都是在说之前先想一句中文:我要说这一句了。(停!大家说中文都不可以这样做。我们在说中文时,一句话都说一半了,脑子里都不能预先清楚知道后半句的所有字,继续说才知道。所以到这儿已经不对了。)然后把这一句的所有英文单词找到对应的英文。现在能说了吗?照说还不行,还得组织一下句子,想一下语法吧!用什么时态?过去时?完成时?现在时?进行时?将来时?单数复数?要加S吗?男他女她?等想完这些,20秒已过,对方早走了。于是我们发现,甚至外语学院毕业的同学,在说外语时都采用同一战术:“不想语法了。好不容易找到几个单词,赶紧往外蹦。”于是出来就是中式英语。难道是他们不熟悉语法知识吗?非也。因为根本来不急。大量的实验告诉我们,语法知识的多少和交流的流利程度甚至正确度是没有丝毫关系的。语法书倒背如,还是不能交流,还是出语法错。原因很简单,从说话的思维机制上讲,人在说话时,大脑是禁止思考语法规则的。一旦想规则,人就不能说话了。想一下我们中文都说得这么流利,能去想语法规则吗?主语用这个,谓语用那个,状语放在这里。。。根本不可以!那英语也一样嘛。所以语法知识不但不帮助形成英语思维,反而在捣乱。 所以大家已经发现,“翻译”和“语法”不但不帮助提高交流能力,反而阻碍英文思维。但大家看到翻译、语法几个字非常熟悉,原因是我们这么多年,就是这么学英语的。大家十几年来,不管是上课还是自学,用的方法叫做“语法-翻译法”,英文叫TRANSLATION-GRAMMAR METHOD 。这种方法是英国人几百年前用来学习希腊语和拉丁语时建立的系统的外语学习方法,通过研究目标语言的语法结构,和单词在自己语言中的翻译去学习这种语言。比如大家当时学这句时: THIS IS A CAT。 这 是 一(只) 猫。 主语 谓语 数量 宾语 代词 系动词 不定冠词 名词 这句话是一般现在时 陈述句 第三人称单数 系表结构 。。。。语态 (我已晕菜。小时候想我妈可不是这样教我说中文的呀,外国孩子真可怜。后来才发现外国孩子说英文也不这样学,是中国孩子学英文才这样,是我们可怜。) 后来知道,全世界都曾普遍使用这种方法学外语,结果都类似:可掌握一定外语知识,都不会交流,时间一久大家就把以前学得知识都仍了。知道其他国家的阶级兄弟也身受其害,感觉好了点。 所以“语法-翻译法”是明显很有问题的,很多国家早已放弃。但还有一些国家,主要是中国和英国,仍存在一些“语法-翻译法”的捍卫者。本人在以后的章节会根据其他科学依据分析它深层问题,现在就要拍板儿砖的先请。 至于有人认为是因为自己学的英语过时了这种观点,不用辩论了。课本上的英文没过时,而且无论哪国语,几十年的变化都至于影响到听不懂的地步,个别词而已。 英语环境的问题 那有外语环境不就好了吗?比如出国。答案:非常错误。这一条是中国同学误解最深,吃亏最大的一条。 现在出国的留学生和移民很多。大家在出国前,英语大多不好,可都这么想:到了国外英语环境自然就会了,天天听,而且被迫说英语,有几个月就流利了。当然,听说有人也不行,那他们一定是因为老在中国人圈子里。大家都说在唐人街上的华侨一辈子都可能不会英语,我可不在唐人街住,到时候找外国房东家住,有机会跟他多练习。可到了国外后,发现大家真还都不在唐人街住,因为那里讲广东话,更不懂,在唐人街上跟中国人也是讲英文的。尽管人家一般先用广东话跟你打招呼,发现没反应后双方就开始各操费力的英文开始交流,好在到那里去的唯一目的是买菜,对付的了,不过感觉很滑稽,大家明明都是华人,还非得讲洋话。在国外一段时间,居然很多人把广东话学会了,包括我在内。(不过大家不要误会了,国人在广东话环境能很快学会粤语,这可和学英语的原理截然不同,实际不是在学外语。近似度太高,而且大家的语言思维是一样的,几个月就够。会西班牙语的人学意大利语就很快,也因为太接近。不用学,这两国人也能各操自己语言彼此交流。马.克.思用三个月学会的那个外语和这个情况类似。) 平时是在英语环境的,是在外国人家住的,也大工,也上补习班,也看英文电视和报纸。可过了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过去了,发现怎么自己的英语还是这么差呀,听不懂,说不好,只会一些日常生活很简单的用语,还讲得好难听。当然,到了国外,从张不开嘴到敢于开口,这一关还是过了。到国外两星期都敢说了,因为被逼的。一旦敢说了,也就不再有心理障碍了。但说了两年了,怎么翻来覆去还是只会那几句?英语环境出什么问题了? 大家如果现在上网,在搜索器中打“出国才知道的十大秘密”这几个字,就会看到,第一条就是“发现了并不是在英语环境中就能自然学会英语。” 我帮大家分析一下,很容易懂。比如有同学住到了外国房东家,满心欢喜认为可以通过交流学英语了。早上起来和房东问好: 老中:Hi, good morning! (练这句话有用吗?早会了,也不用到外国练呀!) 老外:Morning! Nice weather ah? Any plan for the weekend? (嘿,全听懂了,真是太棒了。) 老中:Stay in home. (想说点啥,一时没想起,这句接得还周正。或许有点毛病?反正人家听懂了直点头,也没提出异议。) 老外:OK. Did you know last night there was a racoon got trapped in the dumpster? I heard the noise and called the cops, then they came and called the vets. A vet shot a tranquilizer dart from the tree at the its butt, ah bang, bulls-eye! Hell of a shot. Still, took them another hour to rescue tha’ poor bastard… 这回傻眼了。在老中听来,是这样的 ..last night …tra…dumpter? Heard noice ….shut ….lazer, 还有。。。什么“不在”啊不可能,老外一定不会中文,可能是个和中文“不在”同音的字吧。接下来是an hour ….pour…butter? 不懂,于是尴尬地说了声see you later. 回屋了。设想一下,如果多听几遍是否就能懂?就算多听几遍,把一些连接处听懂了,there was, heard the noise, called.. took…..仍有很多难点,比如racoon, trapped, dumpster, vets, tranquilizer, bulls-eye, 所以还是不明白。那在多听呀,比如重复一百遍tranquilizer, tranquilizer, trann-qui-li-zerr!能懂吗?大家知道一定不行。所以并不是多听就多懂。 给大家举个极端的就例子明白了。你不是想要外语环境吗?很好,我给你找一个。我找几个阿拉伯人在一间办公室交流,你每天都来,一天8小时听他们交流。过了三个月后我来看你,问你阿拉伯语听懂几句了?很多人这时候很明白:“一句都不懂。”因为你听到的那些外国声音,都被语言学家称为“无效的输入”,或本人管它们叫“无效的声音”,因为不懂,跟听到的噪音没太大区别。所以并不是多听就懂,听懂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后面我们重点讲需要什么严格条件,大家先不忙。 回过头来再看刚才那位老中。如果那房东老外很有耐心,给咱解释一下总行吧。好,那咱看他应试图如何解释vets和tranquilizer这两个概念。别忘了他只能讲英文,当然他在发现你有困难理解时,会试图从难到易变换解释方法。预备,开始: “Vet, vet, a veterinarian, you know, a doctor who practices veterinary medicine, ehh, an animal doctor!” 听的人更晕,怎么什么什么医生?还像动物?他很凶吗。接下来更莫名其妙了:”Tranquilizer, ehh, a drug that can knock an animal over. You know, you put this drug in a cartridge inside a dart, then you fire it from a gun and knock the target over, ehh, to pass out. Dart, a dart, small arrow….Oh for gods sake, forget it. You take care of yourself, buddy.” 交流结束。先不管交流是否愉快,大家再仔细分析,从刚才的对话对提高英文能力什么帮助吗?可以说几乎是零。无非是与“真人”交流了,说了几个以前早就会的简单问候语,听懂了几个单词但不知人家到底在讲啥,而且没有任何单词或其他东西是从以前的“不懂”到听过以后变得至少大概“懂”了吧。刚才我们论述过,不懂的是“无效的声音”,纯粹白听,和听阿拉伯语广播一样,永远也不可能懂。这时这位同胞大哥又明白了一件事:原来用英文解释英文是不现实的。其实大家早就明白这个道理却非要到国外去证实。大家都查过英-英字典或双解吧?早就听人说英文解释英文更准确,而且连查带学多好呀!碰到一个单词去查英-英字典,结果发现解释里还有几个不认识的。再查解释的解释,一会儿就乱套了。很多读者都有英-英字典吧?我敢向大家保证,查过两次之后就放书架上再也不会去碰他了。大家先别忙笑,分析一下为什么。 这位新来的大陆同胞后来如何?先不说这位房东从此失去的与你交流的兴趣,而且你每月也不需要再和他交流,只要按时把支票放他信箱里就好。很快最短租期一到,这老哥就搬走了。不是不好意思见房东,而是老外的房租比华人的贵(华人比较不注重装修,并且常不开发票收现金,所以给你优惠)。既然练不了英文,还不走?还曾出过一个头疼的事:刚住下时订了份英文报纸,第一份还没看完半版,一个星期的都堆起来了,赶快退订。 这时,有以上同样经历的出国的朋友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国外的真实语言环境太难了,我不适应,所以难学。咋办?去加拿大的同学们真走运。政府给所有新移民准备了英语培训班ESL Course。“小班纯外教。”原来在国内认为是很贵但是是最理想的学习条件,在加拿大居然是免费的。一个Native speaker老师带着几个学生用英语每天在一起交流。在这里不但免费,还发午餐。管饭!不但管饭,还发每天上课来回的车费。不但发车费,有的偏远省份还发钱。只要一个月全勤,可以去政府领几百加币(几千人民币呢)。有如此的国家和政府,真幸福。再说不管饭也要去呀,英文要紧。于是大家踊跃报名。每天高高兴兴来教室和老师同学交流英文。 可是接着发生了这样的事:两星期后,许多中国同学就开始不来了。中国同学多半很聪明,很快就观察出问题来的。刚来上课时非常兴奋,老师自我介绍: “Hi! How are you? My name is …, I am from Canada. Nice seeing you all.”;同学互相认识,开始交流。但很快同学们发现,两个星期过了,并没有学会几个以前不会的“新东西”。还是只能听懂那些简单的日常用语。有一天中午吃饭老师说是 “spaghetti”,这词记住了,是“通心粉”。但两星期才这几个词,太慢了,两年也不行啊?还不如我自己回家背单词呢。我当时听到这情况时还劝他们:那也别走啊。至少你们可以跟老师说英语呀!回家找谁去呀?总不能老在街上跟人聊吧。这些同学不以为然:多说英语更有问题。因为我们发现,说来说去,都是在说那些以前就会说的那些话。不会说的话,我们都在那里瞎说,这样越说越差。很多同学以前认为有机会多说就越说越好,但现在又明白了,原来不会说的话,是不会在外语环境中自动变会的。比如有个同学想说她把全家福照片做了塑封带来。塑封不会说,怎么都不行。有人提出了:说个简单形式的总可以吧?她说 “I put plastics on my picture.” 老外能懂吗,当然能。于是英语交流实现了,人家继续跟你聊:Oh, what’s the picture about? 简单英语也可以交流啊, 甚至可以应付生活中的大部分琐事。但您说英文的能力提高了吗?零效果!所以不是“随意多说”就好。说是输出过程,脑子里还没有的拿什么输出啊?于是退课了。(可怜的加拿大老师们还不断打电话求中国学生们回去。倒不是喜欢他们,而是上课学生少会被政府裁员的。) 这时大家又得出了一个结论:噢,原来到了国外和老外瞎交流没效果,说的都是会的,听的都是能懂。不懂的很难懂,不会说还是不会说。我们现在明白了,原来到了国外,英文还要靠自己系统学。(那篇出国十大秘密的文章得出类似观察结果)。自己如何系统学呢? 这时小班外教课不要了,大家组织了一个大班,请个老师来教外语。对这个老师的要求是:必须会讲中文。当然我是会讲中文的,于是被请去当老师了。我曾在加拿大纯英文环境下教过英文,原因是我会中文。听起来很滑稽。我曾在周末到教堂去给中国同学上课。他们一般都是在教堂聚会后,(很多人不很信教,到那里是为了聚会)用那里的教室上课,教室免费。我一给他们上课,他们觉得学习才“有效”,因为再复杂的英文,用中文解释一定明白。我会用英文上课,但大家才不听呢,我又不象ESL那样管饭。一用中文,大家就高兴了。有一次一个学生问了我一句英文(记不得是哪句了),问我啥意思。我问他哪里听到的,他说在ESL课上。那老外老说这句话,他听了两个星期了,都会背了,但就不知啥意思(无效)。我问他为什么不问老师,他说问过,但老师是老外,用英文给他解释了一遍,但那解释他听不懂。(这又回到的用英文解释英文的问题。很多同学认为这是对的,比如用英-英字典。当然是对的,但经验告诉我们在英文基础比较低时不太现实,因为对他们来说,英文解释很难懂。水平很高的同学才能用。所以国外的英文环境对原来英文水平很高的同学是很有效的。)接着我用中文给他解释了一遍,他回答说:“咳,是这意思啊!”以前两个星期都不明白的问题(无效声音),只用了两秒中就明白了。因为知道意思了就有效了。于是大家纷纷提问,把平时听到的不明白的词和句子问我。再复杂的句子,只要用中文解释,一定懂。但读者又发现问题了:这不是还在用翻译法吗?没错,这样做的后果是很难形成英文思维,回到自然环境中,又反应不过来了。 于是成年人在国外就掉在这个怪圈里了。再往四周一看,大部分的中国同学在国外的几年里,英文都是非常差的。除非原来英文水平很高的人,在国外进步很快。但这样的中国同学太少了。 关于成年人在国外外语学得很慢这个事实,一般的老百姓也有普遍的认识。不光是中国人,比如在国外有很多其他国家的移民,在美国加拿大居住了很久,英语仍然很差,大家都习以为常了。现在这些人也来中国出差或工作,我想大家见得也开始多了。美国政府对此也很了解,希望解决这一问题。大家知道,一般拿到绿卡的人5年才能申请转美国公民。美国政府发现大部分移民5年以上英文还很差,于是试图通过修改移民政策鼓励学英文。政府提出:如果拿到绿卡后,4年就可以把英文说流利,通过考试,第4年就给公民权。但美国的语言专家们纷纷起来反对,骂政府愚蠢。大部分人明明5年都学不会,奖励其中英语好的也不能让其他人学会呀?他们说:好比大家都是饥民,你应该想办法给大家吃饱,而不是奖励其中最胖的人呀?这一职责登在了2005年《今日美国》上,后来这一政策没有实行。 那成年人在国外一般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把外语说得比较流利呢?国外的语言专家有很深入的研究,他们发现,前提是如果能维持外语环境(不能每天缩在本族人中),那么达到流利程度的时间需要年龄除以6。也就是说,如果三十岁到国外,需要5年才会比较流利。所以很多出国读研究生和工作5年以上的中国同学,英语可能是非常流利的。但我们发现,由于开始时基础差,很难维持外语环境,所以很多移民留学生在国外5年以上外语仍很差。 特殊群体 我们一直在讲成年人在国外学习外语慢,那么小孩子不同吗?非常不同,他们是特殊群体。如果是小孩子(严格讲是12岁以下)到了国外环境,就算以前是零基础,只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每天几小时,外语就讲得非常流利了,和当地人几乎一样好,而且一点口音都没有。其实我们学会自己的母语也只用了这么长的时间。大家总认为我们学母语时用了很长时间天天在语言环境中泡着,其实不然。我们两三岁母语就说得比较流利了,每天并不用很久。语言学家发现,婴儿是从六个月大时开始注意语言符号的,之前并不知道语言和其他声音的区别。六个月大的婴儿,每天一共24小时,他先睡掉了十几个,剩下八小时左右,醒了就哭要吃,然后换尿布,洗澡等等,然后自己玩儿,并不是随时注意听大人的语言。统计发现婴儿注意语言的时间每天一两个小时而已。但两年就会了。大家不要认为小孩子语言水平低,他们是知识能力低,语言是很流利的。所以儿童是掌握语言最快的,比成人快5到10倍。这种差异是如何产生的?有没有办法让成年人也用学母语的速度学习外语?这些问题正是国外语言专家研究的重点。尤其在近几年,已经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下面就为大家介绍。 语言关键期之争 一直以来,人们的普遍观察和实验认为小孩学语言的能力远超过成年人。比如成年人和小孩一起到国外,尽管这些成年人以前有过多年外语学习基础,但到了新语言环境还是很吃力,口音也改不掉。但是家里的小孩子很快(一年)就流利掌握了新语言,并且口音纯正,甚至成为了家长们出门的翻译。父母如果会讲多种语言,家里的小孩子往往几岁之内几个语言都能流利交流。难怪我们敬爱的俞敏洪老师到了国外曾无限慨叹,自己学和教了几十年英文,单词量十几万,比一般老外多了好几倍,但讲起英语来还不如自己在加拿大生的四岁的女儿流利。关于小孩子为什么能如此迅速掌握外语,国外多年来有大量的研究,代表人物是于1967年提出“关键期假设”的Lenneberg博士。在此之后关于是否存在语言关键期的争论不断,反对方也通过大量实验和观察,甚至得出成年人在学习外语能力上还超过儿童的结论。 由于实验前提,实验条件,流程设计,实验对象的局限性很强,课题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得出的结论往往不能全面说明问题,所以大家各持己见,很难说服对方。但笔者发现,反对方的实验,主要集中在学习者在类似学校的限定的“学习”环境中。而系统地学习外语,成年人理所当然占优势。其实这与成年人的“学习、理解力和记忆力”比儿童占优势的特点相符,实验结果当然大部分认为没有关键期。而普遍对“关键期存在”观察往往是在自然的语言环境中,发现儿童有明显优势。另外,不管是正方还是反方,对成年人几乎无法使口音纯正这一事实都是认同的。关于口音的问题,正方也往往试图在脑神经或听力器官方面寻找原因,一时还难找到过硬的证据。而反方多试图在口腔肌肉控制能力上找证据。争论一直延续到了1997年,正方意外地突然得到了来自脑神经学实验证据的支持。 1997年,英国《自然》杂志和美国《纽约时报》同时刊登了一篇名为“当成年人增加一个语言时,同一个大脑但两个系统”的文章。文中报道了美国SKM癌症研究中心的功能核磁共振实验室对英语和其他各国语(有中文)的双语人士进行大脑扫描。在对从在小时后就学会了外语还是从成人后开始学习外语对他们大脑的不同影响的实验中发现,发现在小时后就学会双语的人,两个语种语言区在大脑中是位于同一个区域,几乎重叠的;而在成年(十一二岁)以后才学会外语的人,两个语言区在大脑中是分开的,可明显分辨两个不同的语言区,而在使用其中一个语言时,该种语种语言区是活跃的,而另一个语种语言区是关闭的,反之亦然。这一报道在语言研究领域产生了不小的轰动。这一发现对语言学习的意义是什么呢?笔者总结为以下几点: 1.一直以来,人们对不同年龄掌握语言作用在生理上的区别一直有怀疑和争论,而今通过“fMRI功能核磁共振”这一新技术,证实了以往对“不同年龄段语言形成机制不同”这一猜测的真实性,也就是确实存在生理上的关键期。 2.为外语思维的存在提供了证据。形不成这个新的“外语语言区”就无法用外语思维,只能在自己的记忆中“调取”外语知识,(成年人哑巴英语的本质)。关于这一点,下面会做更深入的分析。 3.不同国家的语言,形成的机理和在大脑中存在的位置是一样的。(注:后来科学家确实又发现了,中文语言区符合上述实验结论,但汉字在大脑中存储的位置确实特殊,以后我们再讨论这一发现对中国同学学外语的帮助) 4.尽管存在关键期,但语言能力实现的最终结果,成年人跟儿童应该是近似的,但实现过程应该就是遭成效率差别的主要原因。分析和改进实现过程,也就是语言区形成的过程,定能提高实现效率,而缩短形成时间。 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跟成人学习语言的不同: 这一课题学术界争论不休。因为没法敲开人脑来观察,大多只能使用间接证据,所以各派谁也不承认别人的实验的权威性。就不再拿科学资料烦大家了,先简单分析一下儿童获得语言和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成人应该如何象儿童学习“获得语言”的技巧吧。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大脑有左右两个脑半球,每个脑半球负责不同的功能。绝大部分的人,左脑负责的是:数字,逻辑,计算,推理还有语言。右脑负责的是:图像,色彩,音调,旋律还有浪漫。有人简单总结为左脑是逻辑脑或理性脑,右脑是图像脑或感性脑。(美国科学家曾进行过人群左右脑功能位置统计的比对,发现右手优势的人,95%是这一顺序,5%是左右颠倒的。而左手优势的人,即我们说的左撇子,居然也是大部分人符合这一规律,达75%)。婴儿大脑所具有的神经元突触数量大约是成人的两倍,负责左右脑的联系的神经也比成人丰富,所以小孩子在获得语言时,左右脑一起紧密配合使用。而到了大约六岁时,有人研究说如果这些神经元突触还不使用就开始消退,有人研究说左右脑的神经链没有开始使用就开始萎缩(还有说断裂的),到了十二岁,这些神经元突触啊链啊就只有小时候的一半了。所以成人以后,左右脑分工开始变的重要,但学语言的优势反而失去了,因为成年人开始只主要应用左脑来“学习”语言了。尽管目前科学证据还不够丰富,但这一分析还是合理的。于是成年人和儿童对语言的掌握出现的本质区别。 先看成年人如何学习语言,这个大家比较熟悉。大家听说过很多学习方法,看过很多教材,见过一些成人学习外语的成功案例,但大多都是在用同一类方法在学习外语,即用“记忆”的方法。大家看到这里觉得奇怪:没错啊?学外语不就是靠记忆吗?背单词,背句子,背文章。谁记忆力好或刻苦记忆谁就最厉害。我就是记忆不好。但记忆有错吗?我们往下看错在哪里了。记忆完了存放到了大脑负责记忆的区域,形成的是对这种外语的知识的记忆。记忆过程符合记忆规律,大家最熟悉的是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Ebbinghaus 的记忆曲线,即记忆-遗忘-再记忆。有人说要忘掉七遍才能不忘,这里不再对记忆规律多讨论,总之很辛苦。语言的变化是非常复杂的,不能说只有两万句英语,应该说有无数种组合,专家分析有几百万种常用组合,当然包括了一般人使用的近两万个单词和上万个词组。(英文单词一般是一词一意,个别的是两意。但词组一般都是多意的,比如take off, 要按意义数分,词组可要比单词量还大了。)所以要有相当大量的知识才能准备应付这么多的变化。要达到相当的知识量,一般需要至少9000小时的记忆时间。对大多数时间紧张或稍缺毅力的同学来讲,实在是太难了。9000小时意味这什么?一天一小时需要近30年,一天3小时要近10年。当然有些人确实是用这种方法学会外语的,但真太不容易了,后面我们会做些案例分析。但先在这里对那些靠刻苦努力成功的同学表示十分的敬佩! 总之,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是:记忆——记忆区——知识。 那儿童是如何掌握语言的?刚才说了,他们在掌握语言时,是左右脑紧密配合的,更准确说,是用右脑帮助左脑实现建立语言区。大家还记得右脑是图像脑吧。儿童在最初听到任何语言的时候,一上来肯定是不懂的。但因为他们没有语言,再给他们解释也是无用的。那怎么办?没人着急,人家自己有办法。他们通过在出现这些词句(一般先是简单词汇,更严格说是只这些词汇的语音)时的场景图像的观察(当然还包括触觉,嗅觉等其他辅助的感官刺激,盲童甚至仅靠这些辅助感官刺激),而猜测这些词句大概代表的含义,并与图像进行“联系”。经过几次的重复刺激后,形成了对这一语音符号的“条件反射”,在大脑语言区的位置形成了脑神经的一个网络结构逐渐构造该语言的语言区,最终实现了用这种语言的语音符号思维的能力。这个过程实现起来,既轻松,又快捷,成年人望尘莫及,而总是感到惊叹。 总之,儿童的语言获取过程是:猜测——形成条件反射——建立语言区——实现语言思维。 语言条件反射 说起语言是一种“条件反射”Conditional reflex,还真没太多人反对。大家在中学就学过,语言现象是“第二条件反射”,所以语言本身也叫做“第二信号系统”,使用工具和语言条件反射是人类特有的能力。动物只有“第一条件反射。”忘记这一点的同学高考考政治时一定是靠突击背出来着,考完就仍了,完全违背了党和人民让你们学政治课的用意。不过应该有相当多的同学记得。当然,后来科学家发现通过语言条件反射的训练,黑猩猩能够听懂相当数量的单词(目前最多几百到一千个词,还都是英文),只是不会说,因为没有人类这么复杂的发音系统,但可以用手语回答。还发现黑猩猩会制作和使用简单工具。这一下,人类特有的东西越来越少。等哪天黑猩猩学会了生火取暖,这事儿就真有点那个难说了。可大家到了学外语时,往往忽略了语言是条件反射这一事实。通过调查发现,大家最后对什么是条件反射,还都说不太清了,还总是和记忆混淆。我们先复习一下: 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Ivan Pavlov)早在上世纪初就奠定的经典条件反射的基础。他的实验方法是,把食物显示给狗,测量到狗会大量分泌唾液。这叫非条件反射,不需要条件。但如果随同食物反复给一个并不自动引起唾液分泌的中性信号刺激,如铃声,经过一段时间重复刺激后,狗会逐渐在只有铃声而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就分泌唾液。一个原是中性的刺激与一个原来就能引起某种反应的刺激相结合,而使狗学会对那个中性刺激做出反应,这就是经典性条件反射的基本内容,称为第一信号系统。另一类是抽象信号,即语言、文字称为第二信号系统。第一信号系统就是对第一信号发生反应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将直接刺激转为机体各种活动的信号。第二信号系统是对第二信号(语言、文字)发生反应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它是将第一信号系统的单纯刺激转变为具有抽象意义的词语的信号。第二信号系统是在第一信号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反过来又影响和支配了第一信号系统。 看着有点儿晕。中国人一千多年前做的实验既简单,又科学,大家记得“望梅止渴”的成语吧?话说有一年夏天,曹操率领部队去讨伐张绣,天气热得出奇。。。咳,不讲那故事了,大家都熟悉。早该把诺贝尔奖发给曹操。分析一下这用真人做的条件反射实验是什么原理:一般人以前有过吃过酸梅的经历,酸梅可是好酸呐,吃时定流很多口水,所以在见到酸梅就会流口水,这是第一条件反射。当把“酸梅”这两个字与酸梅实物建立了联系后,抽象的“酸梅”的声音或文字,就引起了对酸梅图像的自然联想,同时引起了口水反应。(不好意思害也你流了回口水)。 看到后来有学者认为把语言全归结于“条件反射”太片面,把“条件反射”的拥护者归到了“行为学家”类。其实语言和思维确实复杂到用继续用条件反射研究已经不够了,但“口水”都流了,承认它是条件反射,并不妨碍做其他研究吗。 看到格雷厄姆的追随者“把语言思维转换成图象思维”一贴,觉得这个话题有意思,到这儿插个空讨论一下。 其实语维本身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但并不是单纯图象思维,主要还是以语言为主体,更准确说是语言的“声音”为主体。比如大家想:“外面在下雨。”实际上是这些声音在脑子里打转,并非全是图象。当然这些声音思考的能力在当初建立时,是靠很清晰甚至多次类似图象帮助实现的。到了后来,抽象的东西和概念性的东西越来越多,那是在这些形象词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又不是简单用图象就能解释清楚了。但有意思的是,思维尽管是语言做载体,思维和语言交流时,图象确实在参与,只是不象大家想的那么清晰。这些图象被称为“MIF” (mental image flash),中文没见过翻译,先叫它“思维闪像”或还是简称“MIF”吧。“MIF”是什么?还是用“外面在下雨。”这句,当你听到这句话时,脑子里迅速闪过一个下雨的图象,图象停留时间短到你还没看清那是大雨还是小雨的程度。如果你从没见过下雨的情景(甚至电视上),那你脑子里一定不会出现这个“MIF”。比如我说:“外面在下啊啊呢。”你没见过“啊啊”什么样,所以脑子里的图象刚到“外面”就停住了,所以没图象了。我们每天的思维,行为大多被这些声音和与之相联系的图象所带领甚至控制,他们的速度太快了,有时快到我们几乎意识不到他们的存在。在说一句话前,我们是以一个“MIF”启动这句话的,没有这些“MIF”,我们都不知如何起头说话。当你听到一句话,它又激活了你脑中的一个“MIF”,没这个“MIF”,你就根本听不懂。而这个“MIF”正是你的生活经历带给你的。而这些“MIF”与其相关声音的连接正是语言形成的关键点,跟我们刚讲的条件反射刚好搭上线。 关于儿童语言获得和成年人学习语言的过程对比,有必要再加以说明。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路线,正是造成语言学习能力差异的主要原因。 我们先看儿童的语言获取过程:猜测——形成条件反射——建立语言区——实现语言思维。我们倒着往回看:语言是思维,大家已经同意。学术界有三种说法,一是语言决定论,认为语言决定思维;二是思维决定论,认为思维带动语言;三是认为两者互相依托。其实三者不必争,都认为语言和思维紧密结合。那大脑的语言区呢?这一问题上上世纪就解决了。1861年,法国医生保罗.布洛卡(Paul Broca),准确地找到了语言区的位置,于是该语言区被命名为布洛卡区。十几年后,德国医生魏尼克(Wernicke)又发现了大脑中另一个负责语言的区域,后也被以发现者名字命名。大脑中的语言区最主要的是这两个,他们都不是负责记忆的。婴儿刚出生,大脑象白纸一样,随着开始接受“色、声、香、味、触”等刺激,脑神经开始忙起来。这些神经主要集中在大脑皮层(cerebral cortex)即灰质部分中,而灰质下面的白质,则是这些脑神经的长纤维。这些纤维由绝缘材料包着,分别向各处传送电脉冲。语言区的形成是通过这些神经纤维按一定规律铺垫而成。具体形成的脑神经机理目前还不十分清楚,我们只能从外界现象和脑受损伤的症状观察,这里不再细说。从外界看,是条件反射形成的。 那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学习——记忆——记忆区——知识这一途径呢?我们已经知道语言不是知识(有某些知识的成分,但那不是语言能力的本质),那语言是否在记忆区?学医学和心理学的同学比较清楚不是。就算我们没专业知识,但有这样的观察:有的人记忆受损,什么都记不得,但说话没问题。他怎么没吧语言忘了呢?原来语言本不是记忆。大家记得成龙演的“我是谁?”或Matt Damon演的“伯恩的身份”吧?两人都是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了,但说话甚至多种外语都会说。既然本不是记忆,就谈不上真正意义的“会忘记”,当然也就知道语言不应该是靠记忆或“背诵”得来的了。而记忆的方式正是成年人学习的主要手段,有人抱怨忘了也就不奇怪了。 关于记忆力 这里顺便来讨论一下记忆力和年龄的关系。大家知不知道人的一生多大岁数时记忆力是最好的?10岁?18岁?越小越好?错!是30岁左右。一般实验显示是25到30岁,有些单纯真对女性的实验甚至发现是35岁40岁。年纪大,记忆力是非常好的,认为不好纯属为懒得记自己找借口,而自我暗示的结果还真让你记不住。其实如果正常使用大脑,到70多才开始记忆损失明显。而年纪越小记忆力越差,3岁时实际上长期记忆力几乎是零。所以大家3岁以下的事一般都记不得,有几件事记得就了不得了。怎么老有人说小孩子记忆力好呢?三岁小孩给他换个妈他过几天就不记得了,还说好呢。所以我们发现很多家长让小孩子背东西,古诗啊什么的,正是违背了儿童的思维特点而强迫他们使用最不擅长和现在最不用的东西,而放弃和压制了他们应该开发的那些智力。每次想到这里总来气,大人学习受点苦也罢,小孩子受了罪还受害。真是害人不浅呀!大家也许听说过国外上小学上课尽是玩儿,很早就放学了,回了家哪有什么作业呀?还是玩儿。有作业也都是些小游戏,小实验项目等。到了中学还这样,天天关心课外活动能力和交际能力,13岁没找对象老师还找去谈话问是否和异性相处有问题。(很多中国移民小孩被老师找,回来一问是这事儿,家长当时都吓坏了。)然后也没有什么高考,过SAT就成。SAT上那数学题让咱初中小孩做,全满分,这些小老外那叫觉得难。你说他们不怕耽误下一代?不怕,人家明白着呢。 看咱中国同学,恨不得幼儿园时就急着学小学课程,小学生可怜啊,早起天还没亮,下学作业写到天黑,周末还有课外学习。中学生更可怜啊,为了考上大学了,那苦就不说了。高考,真烤啊。“啊,我中了!”考上大学了,这回可放鸭子了。敞开玩儿吧。再看外国同学们,上了大学了,功课突然紧了,每天学习跟打仗式的,比中国一般大学学生的学习强度高几倍。一门高数课我们要学半年,国外恨不得几星期就学完还考试。能行吗?当然行。因为人到了这个年龄,记忆力,理解力都开始快到高峰,一个月学习的收获比中学小学一年都多。(其实中国大学生也能作到,只是大多一学期都在玩儿,到最后两周一突击,好几门都过,因为能力一样嘛。只是在国外上大学,每星期都是中国那最后两星期)。结果本科时,人家把以前中学小学被咱拉下的早都补上了,到研究生阶段一下就把咱盖过去了。到这阶段,要做研究项目,需要创造力了。结果外国同学小时候开发的智力全用上了,中国同学到此时才思枯竭,小组项目中只有给人家找资料的份,人家还经常不爱带你玩儿。(很久以前考出去的中国留学生中有很多到了国外还是比较优秀的,但那多是人精,不能拿我们的人精跟一般外国人比。大家同级别比一下)。不说这事了。改变教育体制是要靠大家努力的。 我们还是说说这和学语言有什么关系?明明是成人记忆力好,学习能力强,3岁小孩没什么记忆力,理解力跟成年人更不能比,可成年人学语言困难,3岁小孩最容易。其他原因不谈,单从记忆上看,刚好是因为成年人记忆力好而且用记忆去学语言,所以困难;小孩记忆力差,而刚好不用记忆力学语言,所以容易。刚好又证明语言获得不是靠记忆! 中国“英”雄 正如许多同学说过的,的确有人就是用刻苦记忆的方式学好英文的。这当然是事实,大家可以举出的例子也很多。而且这些通过自己努力记忆的艰苦“学习”方式而获得成功的同学和前辈,是值得大家十分的钦佩的。外语学习的成功,不但给他们本人带来了新的能力,更强的自信,一个成功的经历,而且往往带给他们更强的人生动力和意想不到的人生命运转机,甚至有人从社会最底层一夜成为全国老幼皆知的人物。这也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但我们在对他们敬佩的同时,无一例外地发现,他们的成功是大多数人很难做到,因为那需要超人的毅力和极其刻苦的训练。正如钟道隆老师所说的那样,象“逆水行舟那样难,所以叫逆向”。钟老师自己就听坏了17个收录机和数个收音机。三年中听写英语每天写满20页稿纸,有的阶段学英语时间达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大年三十大家看电视吃年饭到半夜两点,钟老师听写英语到了两点。其他"英"雄的故事都很类似。(在下这“”是打在“英”字上,意思指“英语”很厉害,不是“英雄”反话的意思。) 我很欣赏新东方一位DW老师的讲话,他这样对同学们说:“其实我自己的方法也不错,但我之所以没叫DW法,因为我背单词,背句子,背课文,听广播,看电影,唱英文歌都用过,不能说我具体怎么学会的,所以不能管这叫DW学习法。但我是在英语四级之后,又学了6000小时。”他也是英雄之一,但在下认为这话说得令人尊敬。(英语四级需要3000小时左右才能实现,加上6000小时,共9000个小时,在下也同意他对刻苦学习所需时间的这一总结)。正因为如此难,他们才确实是英雄,不过广大同学们怎么办?这样的艰难的学习经历如何有推广的可能?而已经成功的这些为数不多的人们,如果你们中又有人开始在教别人学外语,问一句,当看到那些满脸期望看着你们的同学时,你们中是否有人心里会闪过这一念头:“老子当年都是这么刻苦学的,你们现在还差得远呢!”在一味“励志劝学”中,是否有自我找感觉的成分? 就这一现象,我们应做如下思考:为什么国外没有类似对外语学习成功个人的追捧?没有某某外语学习法?为什么那里外语学习研究已有数百年的历史,目前研究水平已尖端到脑神经学的层面,而且国际知名的专家很多,但却常说“对很多实现的具体实现过程尚不清楚”?每个成功的语言学实验成果公布时,总是详尽地公布本实验的条件和前提而不泛泛下结论性论断?大家如果真能冷静观察,“稍微”了解一下国外近些有关语言学研究的“科普级解释”的报道,以中国同学的这种敏锐的思维,定会得出比任何其他民族都更清醒而深刻的结论。 二律背反? 回到成年人学习语言和儿童获得语言的对比上,听起来好象给绕住了: 先说了因为关键期的存在,儿童和成人在大脑生理结构上的客观区别使儿童成为了掌握语言的天才而成年人是弱者;但后来又说是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和方式与成年人不同,才是造成他们掌握语言效率和时间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所以才检讨了半天成年人的方法多么多么费力和存在误区。那到底是先天后天谁决定的呀?还是谁决定了谁呀?解决方案到底是什么? (有人精神了,啊,要进入正题了。不过先解了上面这个悖论套儿再说。是要进入实质问题了,不过一会儿还是要先痛说革命家史。嘻!长征可以跳过,最少也得从八年抗战讲起吧,不能直接就讲解放战争呀。所以大家还要继续有耐心。) 首先说,确实关键期的生理结构特点使得儿童在自然语言环境下掌握语言的方式是最自然,最轻松,最快速而且效果最好的。所以要获得一门或几门语言,最理想的是在关键期前或一般说12岁以前。成年人习惯于“学习”外语,而且是记忆式和翻译式的,所以效率低,时间长,效果差。但从理论上说,如果有办法使成年人按获得母语的过程去掌握外语,就算有一定生理差异,应该也是很有效的呀?因为成年人条件反射能力又未失去,大脑中空地方有得是,理解力还比儿童强,生活经验、知识、甚至记忆都可以帮助加速外语的掌握,再加上个科学的语音训练法,应该不会差太多了吧?这一假设是成立的,所以关键难点就在于成人不会自动用当年的母语实现过程去掌握外语,往往没有某些“必要条件和手段”让他们用自然法掌握语言,或有了条件而“控制不住”地还在使用习惯了的“学习”手段和陷入各种误区。所以解决方法就是要从提供“必要条件和手段”以及“强迫”他们回避各种误区的干扰(无论有无自然外语环境的地方)。这一点,正是近几十年来国外的语言学专家和语言教育学家们一直在努力的方向。无数优秀的专家学者为此奋斗了毕生经历,而许多国家,特别是美国,英国,加拿大,为语言研究投入了亿万的资金。近些年光美国就达每年上百亿美圆,还不要去估算他们对脑神经学方面研究的投入。人类对语言学的科学研究进行的如此不懈奋斗,如果我们不了解甚至不愿了解,实在说不过去,同时也就无法让我们每个学习者作到对语言有起码的正确认识。 在这里要插一句关于在没有自然外语环境下的关键期以下的儿童掌握外语的问题。比如中国的儿童。家长们,你们可千万别觉得你们一直以来让自己的小孩从小开始学习外语,还送他们去补习外语是英明之举,其实中间的很多东西又都搞反了。因为如果是“学习”外语的话,那成年人的学习记忆和理解能力远远超过儿童,还不如等长大以后再学。而且儿童“学习”外语也是很难建立外语思维的。小朋友的问题在后面我们会找篇幅专门讨论,我们先集中解决成人的问题。
    • 你是想读书,还是想读完书?

      思考2014-3-30评论1226
      你是想读书,还是想读完书? 以前,读书前会很想读一本书,但实际读书时,经常是“想读完书”,而不是“想读书”。这种想法经常会让我的生活变得很痛苦,当你做一件事想着快点做完时,你的心思其实已经不在这件事上了。   这个问题在我大学时困扰了我很久。我没有意识到这本身其实是一个价值观问题,以至于我常在一些时间管理的书中寻找答案。那些书都只能让你更高效地“做完事”,却不能让你在做的过程中更投入一分。   直到后来离开学校,了解了一小部分禅宗思想,我开始豁然开朗。禅宗讲求摒除心中的杂质,全部精神专注于当下,摒弃过去摒弃未来,任何的多余的念头都可能使你正在做的事情不纯粹。禅宗上,这叫“正念”,我非常非常欣赏。   想想看,你去旅行,那你是为了旅行和生活本身呢,还是为了旅行回来能增加一点谈资、写一篇游记呢?答案是显然的。   人生也是一样,如果你一心只等着功成名就家财万贯衣食无忧的那一天,就好像你旅游时只等着回去写游记和炫耀一样,旅行本身就失去了意义。   生活就像这样的旅行,我们今天读的每一本书,写的每一个字,迈的每一个步,做的每一件事,就是这趟旅行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不能专注于它本身并享受这种过程,那整个生活就会变成急不可耐的煎熬。   回到读书上来,现在我觉得对书的“量”的追求是完全无意义的。如果我在读一本书时专注于其中,不仅可以获得远比匆匆翻过更深入的东西,而且还能为人生增加不曾虚度的有趣有意义的几天或几小时。   对了,在很多领域都有一个词叫“flow”,描述人们沉浸在某事中获得的愉悦状态,根据我粗浅通俗的理解,禅宗正念的目标,就是把这种状态扩展延伸到你生命的每一秒。    知乎上有个很好的问题:大学两年读了大概 200 本书,为什么感觉读书的价值还是没有体现出来呢?   其中有些精彩的回答道出了个中缘由——“书不在于读完它,而在它成为你人生的一部分。”   大学时,一位很有才华的心理学老师说过的一句话,让我终身难忘:“很多同学喜欢说自己一天能读多少页的书,有些人一天能读 50 页,有些人能读 100 页。可是一旦你用‘页数’为单位来度量读书这种行为时,从一开始你就错了。”   同理,如果你用读了多少本书来形容你的读书经历,这种思路,从一开始就错了。   如果你认真读到了书里去,是不会 care、甚至会完全忽略掉今天读了多少页,今年读了多少本的;当你沉迷于书中绚烂多彩的世界,当你的观念被翻天覆地地革新,是不会 care、甚至会完全忽略掉今天读了多少页,今年读了多少本的。   当我们看手表的时候,常是快等不及了;当我们数书页的时候,常是快看不下去了;当我们念叨看了几本书的时候,常是连书名都记不全了。所以,数多少页、多少本这行为本身,就说明你已经败了。   很多时候,一个人对待知识和思想的态度,就体现在用什么东西去丈量它。   如果有人问一位读书而有大成之人:你因何而脱胎换骨?你因何而涅磐重生?这些问题,他该如何作答?他说:”我因 200 本书而脱胎换骨,我因 1000 本书而涅磐重生“,如何?   阅读是一种享受,但如果读完一本书,没有新的体验,完全不同的视角和观点、不能对你的思维有所改变、特别是读完一本好书之后,想不清楚、说不清楚、写不清楚、也从来没有行动过,那你看书是在浪费时间。   学而悟道,有时候一本书就够了,有时候一万本都不够。这取决于,你读了什么书,更重要的是,你是如何读的:你有没有读进去把自己活埋在里面,又有没有读出来敲打出一个新的自己。   有些书,是一代宗师级的人物,把他们毕生的智慧熔铸在一本书里面;有些书,是一个领域的开疆拓土之作,从一片混沌中劈出一个新世界;有些书,是一个领域的集大成之作,观点纷繁,气象万千;有些书,如盗梦空间一般有几层境界,你多读一遍就多梦到一层。对这些书,你若只是都当成那两百分之一,花上一个星期匆匆读完,读后即扔,只摘下几条金句供日后泡妞之用,难道这就算读过了吗?   有些书,要用心血去读;有些书,要用足够的经历去读;有些书,是要绞尽最后一粒脑细胞去读;有些书,是一辈子都读不完读不透……   看书的方法,不仅要看作者写了什么(一层),还要琢磨文字背后的意蕴,那些弦外之音(二层),还要去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些、要这样写(三层),还要去想想看作者用了什么样的框架和策略在组织这本书,以及在各种细微处又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和技巧(四层),当然更重要的是,以上的这些分析对你自己的现实和精神世界能带来什么样的帮助,是否能启发你、引导你、改变你……(五层)   于是,一本值得都烂读透的书,就需要你去读五遍、十遍去读烂读透它。   于是乎,和很多人的答案相反:所谓 200 本,你不是读少了,而是读多了、读水了、读浅了!   其实你的状态一点都不特殊,你和许多人一样,以为自己在读书,其实是在集邮。   最后,建议你重新拿起一本你最崇敬的书,换一种方式,再读一遍、两遍、三遍……
    • 【转】谁是比特币利益链上的真正赢家?

      思考2013-12-90评论21660
      比特币延续涨势,并成功突破1200美元。今年以来,比特币涨幅已经超过了7600%。 比特币来了,在很多人没听说甚至永远都可能搞不清楚是啥物的当下,比特币狂飙突进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令你不得不正视它的存在并研究它到底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我们尤其不能忽视的是,比特币恐怕是今年升值最快的“币种”...
    • 10年之痒

      生活2013-6-40评论1292
      10年之痒         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生活理想的逐步实现,越来越感到生活和工作变得乏味,没有激情。 在生活上,不断重复进行的锅碗瓢盆交响曲,一成不变的相妻教子。奔波于单位家庭两地,协调于父母与妻儿之间。少年的壮志逐渐被生活改变,年轻的激情逐渐被岁月消解。逐渐地,累了想自己出去走走,烦了想找别人谈谈,虽然还没有变成现实,但是却有了思想上的苗头。         在工作中,年复一年的上课备课,永不停息的辅导值班。不停变换的学生,从未改变的教材。迈动着不可能停下的脚步,完成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为名师的理想被繁重的作业批改阻挡,整理经验,写部专著的想法被学生的不断提问打破。虽有两个假期,却被例行的补课占满,虽有每两周两天的休息,却被值班、看自习替代。虽然还没有休息,但是却非常想休息;虽然还没有偷懒,但是却非常想偷懒。         最初只想找到一份工作,工作稳定以后,又想找一个好妻子。成家了,期盼有一个安身之所;有了小房子,又想占有一个大平米。还又想有自己的车。可是我的下一步是什么?我还要为什么而奋斗?         于是,心烦,成了每日的主题;郁闷,成了心情的主宰。         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变化?又如何,把心结解开?         既然重复使心情变坏,为何不将生活点缀一些色彩?既然失去目标使自己失落,为何不再制定一个长远规划?         生活就应该多姿多彩,十年之痒只是对平淡的生活感到乏味,那么,让我们重新燃起心中的激情,找回昔日的理想,每日换个话题,每日做个游戏,解放心情,放松思想,走出十年之痒的误区,进入精神焕发的天地。
    • 技术行业十大过时技能

      思考2013-5-62评论13533
      根据Dice公司的调查以及其他研究结果,包括与一名参与招聘决策的工程副总裁的非正式谈话,列出了下面十大已过时的技能:1. Windows XP管理/帮助桌面很 多IT从业人员,从工程师到帮助桌面支持人员到系统管理员,都具有丰富的Windows XP经验。不幸的是,这可能不再是他们简历中的闪光点了。在桌面操作系统市场份额排行榜上,Windows XP仍然排在第二位,仅次于Windows 7之后。但是...
    • 故事里的事

      思考2013-4-110评论21207
      日出日落,月圆月缺,一生一死,枯荣难分。尘世间,凡人中;大,到一个国家,小,至一个乞丐,都有一个故事。大故事里有小故事,小故事了还有更小的故事,大故事外还有更大的故事。地球大,月亮为之转;世界大,分为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家大,国人在其中流动。人有五脏,五脏有其血肉,血肉有细胞组成,细胞又有更小的东西构成。地球小,不但有五个兄弟,外还有太阳系;太阳系小,也有数百万个兄弟,同属于银河系,银河外难道就...
    • 绿茶婊与红茶妹

      思考2013-4-70评论15368
      近日,绿茶婊——GREEN TEA BITCH成为火热词语,很多网友份纷纷根据自己的见解,找出鉴定绿茶婊的绝招。而网友推出鉴定“绿茶婊”绝招 火拼“红茶妹”成为热词,下面为你解析“绿茶婊”和“红茶妹”的标准和概念。  先科普一下,绿茶婊——GREEN TEA BITCH。特指那些装纯的婊子,总是长发飘飘、清汤寡面、貌似素面朝天但暗地里化了妆,特质是装出人畜无害、心碎了无痕、岁月静好的多病多灾模样,...
    • 生活中小细节显大智慧

      思考2012-12-280评论13063
      生活中小细节显大智慧: 一、赵四小姐从十六岁开始跟张学良。跟一年,属奸情;跟三年,算偷情;跟六十年,便成为千古爱情!此事的重要启示:很多事情不看做不做,而看你做多久。 二、民国初名妓小凤仙,如果跟了民工,就属于扫黄对象;她跟了蔡锷,则千古留芳了;倘若她跟了孙中山,那便可能成为国母。此事的重要启示:不在于你干什么,而看你跟谁干。   三、女浴室起火,里面人乱作一团,赤裸身体往外跑,只见大街上白...
    • 可以火到2014年的经典QQ个性签名火爆出炉了

      思考2012-12-170评论15992
      可以火到2014年的经典QQ个性签名火爆出炉了1.女人连痛经都能忍了,男人为什么忍不住欲望!!!! 2.终于发现了一个百度不知道的问题:你知道我什么时候来大姨妈吗? 3.女人问男人:你爱不爱我? 男:爱! 女:那你说我是你一切! 男:对! 你就是我一妾...!!  4.姐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用遍所有姿势。。。5.小时候常常尿湿被子,长大后常常哭湿枕头。。。6.结婚...
    • 2012年最给力十大名言

      思考2012-12-160评论5950
      2012年最给力十大名言: 1.笑只是个表情,与快乐无关。 2.思想就像内裤,要有,但不能逢人就证明你有。 3.纯,属虚构。乱,是佳人。 4.我可以选择放弃,但绝不放弃选择。 5.以前,养儿防老。如今,养老要防儿。 6.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 7.如今,人们经常需要马桶精神,按一下,什么都干净了。 8.眉毛上的汗水,眉毛下的泪水,你总得选一样。  9....
    • 性爱全过程 我错把小姨子当老婆

      思考2012-12-74评论5603
      这是发生在去年的事情。5月,我因为工作不顺心,只身来到浙江找工作,找工作很顺利,一个礼拜就上班了。工作还不错,在一家公司做质检部主管。  因为我职务的关系吧,公司里追求我的女孩不少,可是我没有一个看上的。直到后来丽丽的出现,我们情投意合,拍拖不久就同居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也很快乐,就是在公司里我是主管,她是普通职员,她偶尔会上夜班,我就只能独守空房了。9月份她说她妹妹要来这里,我就忙着去各...
    • 【转】值得思考的中美教育

      思考2012-11-131评论5774
      去年,孩子高一的时候我们有幸接待了一位美国私立高中的同龄女孩,共同生活了一周。零距离的接触,让我从中美两个同龄女孩子身上看到了很多不同之处,感慨万千!   来中国游学的这十几位孩子都是来自country day(孩子们习惯翻译为国日中学)学校,据说这个学校全部费用来自于富豪们的捐助,只收符合条件的孩子,是标准的贵族子弟学校。在经过若干个表格的事无巨细的项目填写(细致到父母的宗教信仰、饮...
    • 一篇小文,哲理浅浅

      思考2012-11-74评论13565
      一篇小文,哲理浅浅。但发人深省。尤其对上点年岁的人,须解其味。把苹果弄到四五千元一个的乔布斯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但是在病痛面前却是无能为力的!乔氏西去,敬告各位:    1、别总是在压力下工作,累坏了自己,特傻!    2、别忘了身体是一切,没有了健康,无法享用人生所有的乐趣,特亏!    3、别以为能救...
    • 20年前的老照片,好激动啊

      相片2012-10-280评论6671
      昨天在群里有初中的同学发来了一张很珍贵的老照片,是20年前的我们还在读初中时候的照片。最后一排右边数第2个是我。哈哈!!!很激动。好多的同学都不记得了。依稀记得几个男生,女生好像一个都不认识了。晕!改天去问问!!
    • 你最后悔的是什么?

      思考2012-10-230评论4507
           利时一家杂志,曾对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搞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的题目是:"你最后悔的是什么?"并列出了十几项生活中容易后悔的事情,供被调查者选择。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结果。 有72%的人后悔年轻时努力不够,以至事业无成 由此我想起一个故事,说有一个40岁的人被医师告知患了绝症,最多再活三年时间。因此他为了使自己最后的生命更有意义,拟出一...
    • 【影评】《环形使者》

      思考2012-10-170评论4653
            未来,2044年。时间旅行从被发明的一开始就属于非法,只有当黑帮组织想清理某个特定对象、又不愿意在此世界留下任何痕迹时,才会出动“环形使者”。他们专门负责处决那些被时间传送回彼世界的目标。之所以称为“环形使者”,因为他们最终必须杀死未来的自 己——这样才不会给未来主顾留下任何的麻烦。这个过程被称为“封环”…   ...
    • 领带十种结法

      思考2012-10-150评论5860
      领带十种结法.rar
    • 一只兔子的爆笑生活

      思考2012-10-140评论4759
      一只兔子的爆笑生活NO 1    一条猎狗将兔子赶出了窝,一直追赶他,追了很久仍没有捉到。牧羊看到此种情景,讥笑猎狗说“你们两个之间小的反而跑得快得多。”猎狗回答说:“你不知道我们两个的跑是完全不同的!我仅仅为了一顿饭而跑,他却是为了性命而跑呀!”NO.2    这话被猎人听到了,于是,猎人又买来几条猎狗,凡是能够在打猎中捉到兔子的,就可...
    •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是一种快乐,幸福

      思考2012-10-140评论7143
      看着照片许愿 傻笑了好几遍画十字在胸前 闭眼祈祷梦会实现 呵气在玻璃上面 画心型的圈雾渐渐不见 你终于出现听不进劝 对爱死心眼 希望这趟爱情走很远 我用我指尖画心型的圈   然后碎碎念想像你听见 空出时间默背你的脸             ...
    • 如果有一天...

      思考2012-10-132评论7816
      If there is one day...I have disappeared from your world... 如果有一天 我從你的世界消失了 你會痛哭流涕 就像迷失了自己嗎 如果有一天 我從你的世界消失了 你會發了瘋似的跑遍大街小巷來尋找我嗎 如果有一天 我從你的世界消失了 你會緊跟著與我相似的背影 只為確認那是不是我嗎 如果有一天 我從你的世界消失了 你會走遍我們曾經去過...
    • 搞笑歌名

      思考2012-10-72评论8238
      搞笑歌名 1.王心凌《爱你》,S.H.E《我爱你》,Beyond《真的爱你》,李宗盛《我是真的爱你》,言承旭《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点评:不用这么复杂吧! 2.王菲《如果你是假的》,邓丽君《假如我是真的》,萧正楠《假如我是假的》。 点评:能退货么? 3.成龙《我是谁》,蟑螂《忘了我是谁》,蔡依林《你是谁》,许志安《忘了你是谁》。 点评:你们都需要脑白金! 4.萧亚轩《一辈子做你的女孩...
    • 想结婚的话 30岁以上的剩女真的不能要

      思考2012-8-270评论13708
      想结婚的话 30岁以上的剩女真的不能要
    • 你所知道的学习方法,都是错的!

      教育2012-8-140评论7461
      你所知道的学习方法,都是错的! 上课的时候记笔记?哪门功课不行,就集中精力专项突击?自习的时候不要晃,选好一个地儿安安稳稳地待那儿学习?你还在这样学习吗?不要被骗了:这些被我们奉为良好学习习惯的东西,恰恰是冒了学习正道的大不韪。 英文原文:[Everything You Thought You Knew About Learning Is Wrong](http://www.wired.com/2012/01/e ... rning/) 原文发布于 2012 年 1 月 29 日  文 / Garth Sundem 译 / 小老鼠汪 前不久,我有幸采访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学习和遗忘实验室” 主任,心理学特聘教授 —— 罗伯特 · 比约克(Robert Bjork)。要说往脑子里狂塞东西还不掉出来,比约克就是这方面大大的专家。 跟比约克谈过后我发现,我所知道的关于学习方法的一切,都是错的! 一开始,比约克问我说,当我面前堆了一摞书要啃的时候,我会怎么办。 “人通常会一块儿一块儿地整,” 比约克说, “干完这个再干那个。” 正确地学习方法,应该是交换着学,学会儿这个,再学会儿那个。 好比你要练网球的发球,你不应该花一个小时的时间苦练发球,而应该把反手击球、截击、扣杀和步法,结合起来交换着练。“这就增加了难度,” 比约克说, “而人们往往容易忽略这些不是立竿见影的效果。” 专注地练一段时间能让你的发球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提高,而交换着练习则能够使你在很多技能上,都往前迈出小小的一步,你几乎无法察觉自己有所提高。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小小的进步累积起来,将会比你花同样多的时间,去一项一项单独掌握每一个技能所获得的提高多得多。 对此,比约克表示,交换练习用得好的话,能让你把各项技能都相应的 “座” 到位。 “把一个知识点跟记忆中的其他东西联系起来学,这样的学习会更加有效,” 他说。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交换着练习的这些小技巧,要同属于一个大的技能才行。如果你想学打网球,那么你交换着练习的应该是发球、反手击球、截击、扣杀和步法,而不是发球、花样游泳、背诵欧洲国家的首都和学习用 Java 编程。 同样,只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学习当然很好,前提是你只需要在那个地方才会用到你学的那些东西。如果你想在宿舍、办公室或者图书馆二楼自习室等等以外的地方,也能回忆起你所学的知识,比约克建议, 不妨在几个不同的地点换着进行自习 。 无论你是学数学、学法语,还是学社交舞步,交替着学和换着地点学都将适用。类似的还有一个叫做 “时间间隔效果”(spacing effect),这一概念最初由赫尔曼 · 艾宾浩斯(Hermann Ebbinghaus)在 1885 年提出,学习的时候,复习要隔开一段时间,会学得更好。 “如果你学了之后不练,研究表明,中间隔的时间越长,你忘的就越多,” 比约克说。 但有趣的是: 如果你学了之后,隔一段时间再学,这时候你隔的时间越长,复习的时候你学到的东西就越多。 比约克表示: “当我们从记忆中提取信息的时候,我们做的不只是说它在那里就行了。记忆不仅仅是回放。我们这次取出来了的东西,下次要取的话,取起来就会变得更容易。我们每次取的过程越难、涉及的东西越多,整个记忆就越有效。” 注意这里所说的是 “我们这次取出来了的东西”(没取出来是没有用的)。所以, 从学完到你开始复习的时间,应该是你刚刚好要开始忘记的时候。 这样,你越是拼命地回忆之前学过的东西,你复习的效果就会越好。如果你学完之后马上复习,就没有这个效果了。 同理,比约克还建议说,笔记最好下课之后才开始记,以强迫自己回忆课上讲过的东西; 而不是在课堂上记,黑板上有啥抄啥。你必须下苦功才行。你花的工夫越多,你学到的就越多,你当然也就越牛。 那么,关于遗忘呢? “赶紧忘掉你知道的 ‘遗忘’ 的定义吧,”比约克说, “人们通常认为,学习就是在记忆里面修东西,而遗忘呢,则是把你修起来的东西给拆了。但在某些方面,反过来说才是对的。” 这么说吧,只要是你学过的东西,其实是一直待在你记忆里不会忘的。你还记得你儿时好友的电话号码吗? 记不得了? 那好,比约克说了,如果这时候提醒你一下,那么你回忆起这个电话号码的速度和印象,会比让你重新记一个新的 7 位数电话号码,要迅速和清晰得多。所以这个旧的电话号码不是被你忘记了 —— 它一直待在你脑海里的某个地方 —— 只是把它取出来有点儿麻烦就是了。我们一直把遗忘当成是学习的死对头,这也算是冤案一桩。学习和遗忘的关系有点儿像是共生,实际上遗忘对记忆还有帮助作用。 “人脑有无限的存储量,要是什么都回忆得起那就糟了,” 比约克说, “试想一下,你记得你住过的所有地方的所有电话号码,每当有人问你电话号码的时候,你必须把这一长串电话号码都给理一遍才行。” 我们忘记旧的电话号码,或者把它们埋于记忆深处,回忆够不到的地方,方便我们迅速提取出现在使用的那个电话号码。被你恨得牙痒痒的敌人(我就是忘性大),其实更像是默默守在一旁的伙伴(吐槽:防止你因为一直忘不掉以前的糗而自绝于寰呀!)。
    • 且停亭中且停停

      思考2012-5-292评论4694
      惊闻80后高三班主任不堪忍受重压在他每天奋战的办公室以喝下农药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无语凝噎。     想责怪他的自私。娇妻幼子都无法动摇他离去的决心。那么,那含辛茹苦倾家荡产把他供读出来的白发苍苍的老父老母,又该以怎样的念想来支撑余生呢?还有他深爱的学生,该带着怎样浓重的悲伤走进考场呢?我说不出口,说不出口。我想,年轻的他一定有太多太多无力的悲伤